拆迁分的房子写了女朋友名字还能要回来吗
我家拆迁分了套房子,当时脑子一热就把女朋友名字写上了。可现在我俩感情出问题要分手,这房子我还能要回来吗?我特别担心房子就这么没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有没有办法要回房子。
展开


从法律角度来看,拆迁分的房子写了女朋友名字后是否能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首先,我们要明确,当把女朋友名字写在房产证上时,这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赠与在法律上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如果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也就是房子的产权登记已经加上了女朋友的名字,一般情况下赠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如果女朋友存在严重侵害你或你近亲属合法权益等上述法定情形,你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将房子要回来。 另外,如果你们之间存在附条件的赠与,比如以结婚为条件将房子加上女朋友名字,而最终没有结婚,那么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你也有可能要回房子。因为这种附条件的赠与,当条件未成就时,赠与行为的基础就不存在了,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撤销赠与。但在实际操作中,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附条件赠与这一事实,比如双方的聊天记录、协议等。 综上所述,拆迁分的房子写了女朋友名字后是否能要回来,要综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