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工伤当天单位不知道,过几天再报销可以吗?

前几天在上班时不小心摔伤了,当时觉得不太严重就没跟单位说。现在伤势加重需要治疗,想走工伤报销程序。不知道这种情况还能不能认定为工伤?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
  • #工伤报销
  • #劳动法
  • #职工权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和报销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即使发生工伤当天单位不知道,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过几天再申请也是可以的。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即便当时没有及时报告,只要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仍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其次,工伤认定的申请程序如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一旦工伤认定通过,就可以进行工伤报销。报销流程通常包括:1. 职工治疗结束后,持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到用人单位;2. 用人单位汇总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将报销款项支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报销有一定的时效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救治,并垫付相关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垫付,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或者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 总之,即使发生工伤当天单位不知道,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职工仍然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和报销。建议职工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准备相关材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