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仲裁能够提前吗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被认定为工伤,也有伤残等级。公司在赔偿方面一直含糊其辞,拖着不给我应得的赔偿。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工伤劳动仲裁可以提前进行吗?我想尽快拿到赔偿解决问题,不知道有没有相关规定允许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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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仲裁是可以提前申请的。劳动仲裁在劳动纠纷中是一个重要的解决途径,并且是很多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意思就是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一般要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一步,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也就表明,发生工伤纠纷后,劳动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提前申请劳动仲裁 。 另外,要是遇到一些紧急情况,比如工伤职工急需医疗费进行后续治疗,而用人单位又拒不支付,这种情况下及时提前申请劳动仲裁就很有必要。而且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工伤医疗费等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不过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是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总之,工伤劳动仲裁可以提前申请,这能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时间拖延导致权益受损。当劳动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及时启动劳动仲裁程序。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先予执行:就是在终局裁决之前,为了解决权利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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