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否可以继承?
我家有套安置房,一直没有办下来房产证。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我想知道这套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我能不能继承啊?我很担心因为没有证就不能继承了,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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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能否继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安置房,简单来说,是政府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为安置被拆迁住户而建造的房屋。房产证则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它证明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从法律角度来看,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将死者生前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行为。对于安置房而言,即便没有房产证,只要有合法的证据能证明该房屋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财产,那么它就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这里所说的合法证据,可能包括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等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也就是说,只要安置房是被继承人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比如通过正规的拆迁安置程序取得,并且不存在法律规定不得继承的情形,那么就可以被继承。 不过,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在继承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实际操作上的问题。例如,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由于没有房产证,相关部门可能无法按照常规流程办理。此时,继承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凭借法院的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的相关手续。此外,继承人还可以与拆迁部门、开发商等相关单位沟通,尝试补办房产证或者取得其他能够证明房屋产权的文件。 综上所述,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继承的,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继承人妥善处理相关手续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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