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父母不在了是否可以继承?
我家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上面有父母建的房子。现在父母都不在了,我想知道这处宅基地我能不能继承?我听说宅基地和房子好像情况不太一样,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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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农村宅基地父母不在是否可以继承这个问题时,需要先明确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的不同性质。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获得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这就意味着宅基地本身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从法律层面看,宅基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非个人财产,也就不存在继承一说。 然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父母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他们的合法财产,子女有权继承。 当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后,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子女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但这种使用是基于房屋的存在,一旦房屋倒塌或灭失,宅基地的使用权将会被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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