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人、无监控且没有合同的情况下能否认定为工伤?


在无证人、无监控且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然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虽然没有证人、监控和劳动合同会给工伤认定带来一定难度,但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用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对于工伤事实的证明,你可以收集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医疗资料,这些能证明你受伤的情况。另外,事故发生后的报警记录、与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工伤事宜的聊天记录、录音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总之,即使面临无证人、无监控和无合同的不利情况,也不要灰心,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