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教师在巡查期间准备打羽毛球时猝死能被认定为工亡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工亡认定这方面的问题。我身边有个情况,就是有位值班教师在巡查期间,看到同事在打羽毛球就准备加入,结果突然猝死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认定为工亡啊,主要是想搞清楚认定的依据和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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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亡。工亡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而死亡,并且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关于值班教师在巡查期间准备打羽毛球时猝死是否属于工亡,答案通常是不属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多种情况。而值班教师准备打羽毛球时,已经不在履行行政值周的工作岗位上,不符合上述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认定工伤的情形。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在此案例中,教师是准备打羽毛球时猝死,并非在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所以也不符合这一视同工伤的规定。 比如有类似案例,某值班教师在巡查期间准备打羽毛球时猝死,经认定,由于其当时已脱离正常值班工作岗位去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最终不能被认定为工亡。所以综合来看,这种情况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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