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后还能否享受单位的政策房?
我家里有人去世后留下了房产,我继承了这套房产。现在单位有政策房的相关安排,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继承了房产的情况,是否还符合享受单位政策房的条件。具体就是想知道相关的规定以及判断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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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后是否还能享受单位的政策房,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房产性质角度来说,遗产继承而来的房屋不应被视为曾经享受到住房福利分配的范畴。因为此类房屋本质上是家族成员逝世后遗留给继承人的房产,并非单位提供的福利性分配。所谓住房福利分配,主要是指在过去的集体经济环境下,由相关单位出资建设并仅限分配给本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类型。 从家庭住房面积标准来看,如果一方继承房产后,一家人平均住房面积超过了单位政策房(比如经济适用房)分配的平米数,那么通常就不能再享受单位的政策房分配;如果一家人平均住房面积仍低于经济房分配标准,那有可能可以继续享受单位的政策房分配,不过这也要看单位具体的分房政策。 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以经济适用房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一定条件,其中包括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以及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等。所以,如果继承房产后不符合这些条件,就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这类政策房。 总之,能否享受单位政策房,既要考虑房产本身性质、家庭住房面积情况,也要结合单位具体的分房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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