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产权房婚后升值离婚时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婚前产权房婚后升值,离婚时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以全额付款方式购置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产生的价值增值,一般都不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无法进行分割。这是因为这属于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就好比你婚前买了一幅画,婚后这幅画因为市场行情涨了价,这涨价部分通常还是属于你个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强调了自然增值一般归个人。 其次,要是采用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那么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金额及与此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当被视为共同财产并予以合理分割。比如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随着时间推移房子升值了,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子增值,是夫妻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婚前产权房婚后升值部分的分割要依据购房付款方式、婚后共同还贷情况等来确定。 相关概念: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协作劳动、努力或管理等并无关联。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比如母牛生的小牛;法定孳息如存款利息、租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