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增值怎么分割?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家里有套房子,结婚后房子增值了不少。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增值的部分要怎么进行分割呢?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别的划分方式,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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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保障双方权益的公平性。 其次,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然增值的部分,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以及无过错方的保护。 然后,如果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或者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这些情况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其增值部分一般也归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总之,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要综合考虑房产的来源、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相关法律规定就是为了在不同情形下合理公平地分配财产。 相关概念: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在这儿主要就是房子。 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个人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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