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没有初始登记能否进行买卖?
我最近看中了一套房子,但是发现这套房子没有进行初始登记。我担心这样的房子买卖会存在风险或者不被法律认可,所以想了解一下房产没有初始登记到底能不能买卖,以及买卖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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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没有初始登记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在物权变动方面存在一些需要明确的要点。 首先,从合同效力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房屋没有初始登记,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在成立时就是有效的。例如,甲将自己未进行初始登记的房屋卖给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本身是有效的。 其次,从物权变动角度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虽然买卖合同有效,但在未完成初始登记及后续的过户登记等手续前,房屋的物权并未发生转移,买方还未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比如上述例子中,乙虽然签订了购买合同,但在房屋完成登记前,从法律意义上还不是房屋的主人。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可以买卖,但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应尽早完成初始登记。在购买没有初始登记的房产时,买方要谨慎评估风险,如可能存在的产权纠纷、无法顺利办理登记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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