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是否可以做担保?
我最近想贷款,手里只有购房合同,想知道能不能用它来做担保。毕竟房子价值比较高,如果能作为担保的话,贷款成功的概率也许会大一些,所以特别想了解下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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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本身一般是不可以做担保的。 担保是指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财产或信用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而购房合同只是买卖双方关于房屋买卖的一种协议,它本身并不代表实际的财产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这里明确指出,作为抵押物的需要是有权处分的财产,仅有购房合同,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通常不能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不过,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具有还款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交。 在实际生活中,若要进行担保,一般需要有明确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这样才能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和可实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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