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到发票才能确定费用吗?

我在公司负责财务工作,在处理费用确定这一块有点疑惑。公司有很多业务,有的已经发生了费用支出,但还没收到发票,有的收到发票了但费用还没实际支出。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到底是不是收到发票才能确定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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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财务和税务处理中,费用的确定并不一定是以收到发票为唯一标准。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在会计处理上,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是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例如,企业在本月租赁了办公场地,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本月应承担租金费用,即便尚未收到出租方开具的发票,在会计核算时也应将该租金确认为本月的费用。 其次,从税务角度来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遵循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这里的税前扣除凭证包括发票,但不仅仅局限于发票。如果企业在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即使没有收到发票,只要费用真实发生且符合规定,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会计处理还是税务规定来看,收到发票并不是确定费用的唯一条件。企业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情况,按照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进行正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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