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被强占的公共房产能否追讨房租?
我们小区有部分公共房产被人强占了,一直没给房租。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们能不能追讨这部分被强占期间的房租呢?要通过什么方式来追讨才合理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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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小区被强占的公共房产是可以追讨房租的。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小区的公共房产,其产权一般归全体业主共有。这就好比一个大家庭共同拥有的财产,每个家庭成员都对其享有相应的权益。而强占行为,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擅自占有使用该公共房产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强占者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对公共房产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这意味着,全体业主作为公共房产的权利人,有权要求强占者归还被强占的房产。同时,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强占者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使用公共房产,实际上获得了不当利益,而全体业主则遭受了租金损失,所以业主们有权追讨这部分房租。 追讨房租的方式可以有多种。一种是通过协商解决,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与强占者进行沟通,要求其支付占用期间的房租。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业主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占者返还房产并支付房租。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公共房产产权归属的文件、强占者占用房产的时间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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