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正在租用的房子能否用来抵债?

我租了套房子,听说房东欠了别人钱,债主想让房东用这房子抵债。我担心自己没地方住了,也不知道房东这么做合不合法。我就想问问,正在租的房子能被用来抵债吗?这对我租客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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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抵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正在租用的房子是可以用来抵债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买卖不破租赁”这一重要法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通俗来讲,就是即便房东把正在出租的房子拿去抵债,导致房子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租客和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新房主(也就是债主)需要继续履行这份租赁合同,租客可以按照原合同继续居住到租赁期限结束。 不过,如果在租赁之前房子就已经被抵押或者被法院查封了,情况就有所不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也就是说,如果房子在出租前就存在抵押或者被查封的情况,之后用于抵债时,“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就不再适用,租客可能无法继续按照原合同居住。 另外,如果债主和房东达成以房抵债的协议,债主成为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后,虽然要受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约束,但也享有一定的权利。例如,债主有权要求租客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等。而租客在租赁期间,也需要继续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妥善使用和保管房屋等。如果租客不履行义务,新的房东(债主)也可以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追究租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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