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不想干了能直接辞职吗?
我是事业编人员,现在工作压力大,发展空间也有限,不想干了。但不知道能不能直接辞职,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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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人员不想干了一般不能直接辞职。下面来详细说说相关情况。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事业编人员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约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事业编人员要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如果直接辞职,未履行提前告知的义务,可能会构成违约。 若直接辞职,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不利后果。从单位层面看,可能会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业务开展,因为单位需要时间来安排人员接替工作。从个人层面讲,可能会影响个人的人事档案记录,对后续的就业、社保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而且,如果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等方面的约定,直接辞职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所以,事业编人员如果不想干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辞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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