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可以让单位赔偿吗?


一般来说,辞职是否能让单位赔偿,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正常情况下的辞职。如果是劳动者主动向单位提出辞职,并且单位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那么通常劳动者是不能要求单位给予赔偿的。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自己单方面做出的离职决定,与单位的行为没有直接关系。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并没有规定单位需要给予赔偿。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劳动者辞职是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些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也有明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辞职能不能让单位赔偿,关键要看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果存在,劳动者就有权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