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单位就一定要给赔偿吗

最近打算从现在的单位辞职,但是不太清楚在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给我赔偿。想知道是只要辞职单位就得赔偿,还是说有特定条件才会有赔偿,要是有赔偿的话,具体标准又是什么呢,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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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辞职时单位并非一定得给赔偿。 首先,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向企业提交辞呈,也就是单纯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时,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企业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当存在一些用人单位的过错情形时,单位就需要给劳动者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工作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却不改善;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像拖欠工资等情况;三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例如规定不合理的罚款制度等;五是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辞职单位是否给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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