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证明可以附加无劳动争议的内容吗?

我最近办理离职,公司给的离职证明里附加了无劳动争议这一条。我不太确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担心加了这个以后,自己后续要是发现还有权益没得到保障,会不会没办法再维权了。想问问离职证明到底能不能附加无劳动争议这样的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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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证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讲,离职证明是可以附加无劳动争议相关内容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为劳动者出具的证明文件。它的主要作用是证明劳动者与原单位已经结束劳动关系,便于劳动者重新就业等。而“无劳动争议”这一表述其实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了一种共识,即双方都认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以及解除过程中,不存在任何争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在离职证明中附加“无劳动争议”的内容。但是,这种附加内容必须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这个共识。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接受这样的内容,或者劳动者是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署了包含“无劳动争议”的离职证明,那么该内容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劳动者在签署离职证明后,发现自己存在未获得的权益,比如加班费未支付、经济补偿计算错误等,即便离职证明中有“无劳动争议”的表述,劳动者仍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无劳动争议”这一内容是否有效,如果确实存在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不会仅仅因为离职证明中的表述而剥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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