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上签无任何劳动争议有什么影响?
我离职时公司让我在离职证明上签无任何劳动争议,我有点犹豫。不知道签了之后会不会影响我后续可能的权益,比如公司之前可能存在没给够加班费之类的情况。想了解签这个到底会有什么后果,会不会让我之后没办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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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职证明上签署“无任何劳动争议”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这相当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达成了一个书面的协议,表示双方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事宜,如工资、福利、加班费、经济补偿等都没有争议。一旦签署,在法律上通常会被认定为双方已经对之前的劳动权益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了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职证明上签字确认无任何劳动争议就属于书面协议的一种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劳动者签署后又发现存在未解决的劳动权益问题,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能会面临较大的困难。因为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会认为劳动者在签署时是基于自身的真实意愿,对自己的权利进行了处分。不过,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在签字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比如公司以不办理离职手续威胁劳动者签字,或者劳动者对某些重要事项存在误解而签字,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协议。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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