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可以共同拥有房子?
我和配偶正在办理离婚,我们有一套共同的房子。我不想把房子卖掉,但又不确定离婚后我们还能不能共同拥有这套房子。想问下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后可以共同拥有房子吗?具体有什么规定和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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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离婚后是可以共同拥有房子的。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很大的自主决定权。 共同拥有房子在法律上体现为房屋的共有关系。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就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屋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共有人对房屋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协商一致,愿意共同拥有房子,法律是允许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在房屋产权中的权益和义务,例如对房屋的使用、维护、收益分配等事项作出约定。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如果法院认为共同拥有房子更有利于双方的生活,或者从子女抚养等角度考虑,也可能会判决双方离婚后共同拥有房子。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共同拥有房子可能会在后续产生一些问题,比如一方想出售房屋而另一方不同意等。所以,离婚后共同拥有房子虽然可行,但建议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作出详细的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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