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是否通过加名字实现?
我和我爱人打算把他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我,身边有人说直接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就行。但我不太确定,想知道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是不是只能通过加名字这种方式,还有没有其他办法,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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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中,赠与房产并不一定只能通过加名字来实现。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看,夫妻间房产赠与是指夫妻一方将自己名下的房产部分或全部给予另一方的行为。加名字是一种常见的实现房产赠与的方式,在房产证上加名后,意味着房产的所有权发生了变更,受赠方成为房产的共有人。这种方式简单直接,通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将受赠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就完成了赠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说明,加名字这种登记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完成登记,赠与行为在法律上就得到了确认。 不过,除了加名字之外,夫妻之间还可以通过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来实现房产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夫妻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后,即使没有立即办理加名手续,赠与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通过加名字的方式,也可以通过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但最终要使赠与行为完全生效并得到法律保障,建议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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