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钱没拿到,是否可以起诉人身损害?
我工伤后,公司一直拖着不给赔偿款,现在我很着急。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通过起诉人身损害来拿到钱呢?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又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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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工伤事故不能简单地以人身伤害为由提起诉讼,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工伤是由于第三方侵权行为所引发的,劳动者有权同时申请人身伤害赔偿以及工伤补偿,这两种赔偿请求并不相互排斥。人身伤害赔偿部分,应由相关侵权责任人承担;工伤补偿则由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例如,职工在工作中因第三人的违规操作导致受伤,此时职工既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不存在第三方侵权,只是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赔偿款,那么首先应当完成工伤认定流程,随后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局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后,如对裁决结果不满,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权益。当因工伤事故而遭受单位拒绝赔偿时,劳动者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实该伤害系由工作原因所致,比如工作现场的监控视频、同事的证人证言等。相关法律依据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多种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无法通过劳动仲裁获得赔偿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认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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