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是否可以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我听说可以追究股东责任让他们给我发工资,可我不太确定。我想知道,在这种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我能不能直接就去追究股东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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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员工被拖欠工资,这属于公司的债务,通常应向公司主张权利,而不能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在完成出资义务后,通常无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额外责任。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负责。例如,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称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另外,如果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那么股东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就可以要求该股东承担相应责任。所以,通常不能直接追究股东责任,但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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