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管局过户拿着生效证明就可以过户吗?

我手里有一份法院的生效证明,想凭这个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但不确定光有生效证明够不够,需不需要再准备其他材料。我担心去了之后因为材料不全办不了,浪费时间,所以想先问问拿着生效证明是不是就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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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时,仅拿着生效证明通常是不能完成过户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生效证明一般是指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的证明文件。它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比如法院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判决书生效了,这时生效证明就是确认这个判决已经正式生效的凭证。但这并不意味着仅凭它就能办理过户。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由此可见,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一系列的材料。生效证明可能属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中的一部分,但除了它之外,还需要准备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如果是基于法院判决进行过户,还可能需要提供法院的裁判文书原件等。所以,为了顺利办理房屋过户,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房管局,了解具体所需的材料清单,并按要求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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