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能否因劳动者患抑郁症而解除劳动合同?

我朋友在单位工作期间被查出患有抑郁症,现在单位好像有解除他劳动合同的想法。我朋友挺担心的,想知道单位这样做是否合法,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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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单位不能因劳动者患抑郁症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医疗期是一个关键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在劳动者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处于抑郁症治疗期间且在医疗期内,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抑郁症患者的病情经治疗后已痊愈或处于稳定期,能够从事原工作,也能胜任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同样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单位不能单凭劳动者患抑郁症这一理由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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