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想了解能否去别的公司上班。我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违反现公司规定,被追究责任,还有如果去了新公司会不会影响我现在的一些权益,比如薪资结算等。想知道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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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内是否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角度来讲,如果已经与现有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在尚未解除此合约之前,是不可以自由地到另一个公司上班的。因为依据相关法规,倘若雇主发现劳动者在此试用期内为其他公司效力,雇主有权依法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例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即使具备前往其他公司工作的资格,也要考虑对现职公司的影响。若因去其他公司上班的行为导致现职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现职公司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存在一些法定过错情形,比如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又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之后可以去其他公司上班。 另外,如果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在试用期离职后去竞争对手公司上班属于违约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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