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吗

我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了伤,被认定为工伤,同时事故中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既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又让对方给我民事赔偿呢?主要就是想搞清楚关于工伤双重赔偿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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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伤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 简单来说,双重赔偿就是工伤职工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以及来自第三方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这是因为工伤保险是一种基于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得到救治和补偿;而第三方侵权民事赔偿是基于侵权行为,侵权人要对自己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 不过,在具体赔偿项目上,存在一些规则。比如医疗费用等一些重合的项目,通常会采用补差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工伤受害者已经通过民事赔偿获得了相应的补偿,那么工伤保险机构就不会再对其进行重复支付。像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因发生本人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像医疗费用等重合部分不能双倍赔偿外,其他不重合的部分,职工是可以同时主张交通赔偿和工伤赔偿的。 总之,不能简单认为工伤双重赔偿就是所有项目都能拿两份赔偿,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和处理。 相关概念: 补差原则:是指对于一些在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中都有的项目,若劳动者已经从一方获得了该项目的赔偿,另一方就不再重复支付相同部分,而是补足两者之间的差额部分 。 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或财产权益,依法应当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 工伤保险赔偿责任:是基于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职工发生工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相应待遇的一种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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