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规定的工时要求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工作时间特别长,也不知道公司给安排的工时符不符合规定。所以想了解下我国规定的工时要求到底是怎样的,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公司有没有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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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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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制度,它是劳动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劳动权益密切相关。我国主要规定了三种工时制度,分别是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标准工时制是最为常见的工时制度。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长为8小时,一周累计工作时长不能超过40小时。例如,一家普通的朝九晚五的公司,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正好符合标准工时制的要求。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在一个计算周期内,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仍要符合标准工时制的要求。比如,某企业以季度为计算周期,一个季度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为500小时,该企业职工在这个季度内累计工作时间就不能超过500小时。 不定时工作制则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按照《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包括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企业应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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