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我最近涉及一个仲裁案件,听说仲裁时效可能会中断,但不清楚具体有哪些情形会导致中断。我很担心因为不了解这些规定,而影响我的仲裁权益。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哪些情况会让仲裁时效中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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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这几种情形: 首先,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这就好比你去跟对方说,你得按照约定把该给我的东西给我,或者把该做的事情做了。比如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拖欠工资的要求,这种主动主张自己权利的行为,就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一旦你提出主张,之前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就不算数了,要重新开始计算。 其次,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这是指当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向一些相关的政府部门、调解机构等寻求帮助。例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者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只要你向这些部门提出了请求,仲裁时效就会中断。因为你已经在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法律会保障你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纠纷。 最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当对方明确表示会按照你的要求履行义务时,仲裁时效也会中断。比如用人单位答应会在某个时间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或者同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这种情况下,之前的仲裁时效就中断了,重新开始计算。这是因为对方的承诺使得双方的纠纷有了新的解决可能性,法律给予了双方更多的时间去处理。 总之,了解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对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在遇到纠纷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自己的权益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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