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中断有哪些情形?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听说有仲裁时效,还可能会中断。我不太清楚到底在什么情况下仲裁时效会中断,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形,这样我就能把握好时间去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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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具体来说,导致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劳动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费等要求,这就表明劳动者在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此时仲裁时效中断。例如,小张给公司老板发邮件,要求支付之前几个月克扣的工资,那么从发邮件这个时间点开始,仲裁时效就中断了。 第二种是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等,都属于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一旦采取了这些行动,仲裁时效就会中断。比如小李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自他提交投诉材料之日起,仲裁时效就中断了。 第三种是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同意支付拖欠的工资、给予相应的赔偿等,这也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例如,公司负责人向员工承诺会在一个月内支付拖欠的奖金,从作出承诺之时起,仲裁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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