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中断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跟公司有点纠纷打算申请仲裁,听说仲裁有时效,还可能会中断。我不太清楚这个时效中断是咋回事,想知道法律上对仲裁时效中断是怎么规定的,中断后会有啥影响,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中断条件。
展开


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在我国,不同领域的仲裁时效中断规定适用不同的法律。以劳动仲裁为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说,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书面提出支付拖欠工资的要求,这就属于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此时仲裁时效就会中断。 在普通民商事仲裁方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催款函要求其履行债务,就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 总的来说,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围绕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以及相关法律程序的启动等方面。当这些法定事由出现时,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就会失去效力,仲裁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有更充足的时间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