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相邻权有哪些规定?

我家邻居在楼道堆放了很多杂物,严重影响通行,我跟他沟通也没用。我想了解下民法典里关于相邻权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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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邻权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在大家的不动产相互毗邻的情况下,彼此在使用不动产时要相互给予一定的便利,同时也不能给对方造成不合理的妨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相邻权有诸多规定。其中,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一规定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强调大家要相互理解、相互配合,以一种和谐、合理的方式来处理彼此之间因不动产相邻而产生的各种问题。 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这说明在处理相邻关系时,首先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当地的习惯也可以作为处理的参考。 比如,在用水、排水方面,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这就是说,大家在使用水资源时要相互照顾,合理分配和排放,不能只顾自己而损害他人的利益。 在通行方面,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一方的土地处于另一方土地包围之中,没有其他出路,那么被包围土地的权利人就有从相邻土地上通行的权利,相邻土地的权利人应当给予便利。 在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管线等方面,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当然,利用他人土地或建筑物的一方也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方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回到你的情况,邻居在楼道堆放杂物影响通行,这明显违反了相邻权中方便生活、不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空间的原则。你可以先再次与邻居友好沟通,向他说明这样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会给自己和其他邻居带来不便。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小区的物业反映,让物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物业也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邻居排除妨碍,清理楼道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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