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期是怎样规定的?
我买了套商品房,不知道这房子的土地使用期是多久。也不清楚土地使用期到了之后会怎么处理,会不会影响我对房子的使用。我想了解下相关的具体规定和后续的处理办法。
展开


商品房土地使用期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提供给开发商用于建设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期限也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以通常情况下,商品房如果是居住用途,土地使用期为七十年。 这里要注意,土地使用期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购房者买房时起算。比如开发商在2000年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商品房建设,购房者在2010年购买了该商品房,那么购房者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期就是从2000年开始计算的七十年,到2070年截止。 当土地使用期届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对于居住用地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期届满后会自动续期,购房者不用过于担心失去土地使用权而影响房屋的居住使用。不过,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不予起诉会不会有案底?
- 2024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网络诈骗5万以内且主动退还钱会判多久?
- 欺骗顾客违反了什么法律?消费者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权?
-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强奸案修改第一次口供对结果影响大吗
- 外立面做广告需要城管和物业都同意吗?
-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末未交增值税该如何处理?
- 职工三险和灵活就业有什么区别?
- 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如何进行管理?
-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 卖冻货需要办理什么营业执照?
- 把贪污的钱用于打赏,钱可以追回来吗?
- 别人欠钱几年不还该怎么办?
- 工伤保险多久进行赔偿?
- 民事案件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
- 丈夫借钱妻子没签字是否有还钱义务?
- 男孩子4岁,离婚后孩子会判给谁?
大家都在问
- 不予起诉会不会有案底?
- 2024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网络诈骗5万以内且主动退还钱会判多久?
- 欺骗顾客违反了什么法律?消费者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权?
-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强奸案修改第一次口供对结果影响大吗
- 外立面做广告需要城管和物业都同意吗?
-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末未交增值税该如何处理?
- 职工三险和灵活就业有什么区别?
- 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如何进行管理?
-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 卖冻货需要办理什么营业执照?
- 把贪污的钱用于打赏,钱可以追回来吗?
- 别人欠钱几年不还该怎么办?
- 工伤保险多久进行赔偿?
- 民事案件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
- 丈夫借钱妻子没签字是否有还钱义务?
- 男孩子4岁,离婚后孩子会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