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劳动纠纷问题有哪些?


劳动纠纷指的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也被叫做劳动争议。以下为你介绍一些常见的劳动纠纷问题。 首先是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常见的问题包括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还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纠纷,比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其次是工资福利纠纷。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常见纠纷有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还有加班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此外,关于福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也较为常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再者是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纠纷。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比如用人单位随意延长工作时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对于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最后是工伤纠纷。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可能会与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工伤赔偿等方面产生纠纷。《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范围、程序以及赔偿标准等都有明确规定。比如,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