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被拍卖是否会影响员工?


单位被拍卖是否会影响员工,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角度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虽然单位被拍卖不属于合并或者分立,但如果新的单位承接了原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员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也是继续有效的,员工可以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工作,新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例如,一家工厂被拍卖后,新的老板接手了工厂的运营,那么原来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其劳动合同在新老板这里依旧是有效的。 其次,如果单位被拍卖后,新的接手方不愿意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对员工产生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单位被拍卖就可能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且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单位就需要支付给员工3×5000 = 15000元的经济补偿。 此外,单位被拍卖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资产清算等情况,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在这个期间,可能会出现工资发放延迟等问题。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单位出现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及时支付,并且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单位被拍卖有可能会影响员工,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的履行、工资社保的支付等方面。但员工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