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劳动关系转走后是否还有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破产了,我的劳动关系已经转走。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得到公司破产方面的赔偿。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有没有权利获得相应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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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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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公司破产和劳动关系的概念。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劳动关系则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当公司破产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公司破产时员工是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 然而,对于劳动关系已经转走的情况,这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在公司破产程序启动前,劳动关系就已经合法转移到其他单位,那么原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这种情况下,员工通常不能再向原破产公司主张基于劳动关系的赔偿。因为赔偿的前提是存在有效的劳动关系,既然劳动关系已经不存在,也就缺乏了主张赔偿的基础。 但如果是在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后,因为某些原因(比如破产管理人安排等)将员工劳动关系转走,并且没有依法支付员工应得的赔偿,那么员工依然有权向破产管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是否能获得赔偿要根据劳动关系转移的时间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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