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我所在的公司要注销了,现在通知我们被辞退。我在这公司干了好几年,也不知道公司该给我们多少补偿。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注销辞退员工到底该怎么补偿,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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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注销而辞退员工时,这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说明。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比如工作了八个月,那么就按照一年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支付一个月工资。要是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假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而且用人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时,应当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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