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劝退员工该如何赔偿?


在法律层面,公司劝退员工的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支付给劳动者的惩罚性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比如没有合理理由就劝退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原本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的,现在要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此外,如果员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所以,当公司劝退员工时,员工需要判断公司的劝退行为是否合法,然后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应得的赔偿。若与公司在赔偿问题上存在争议,员工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