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自有员工实际发放合理工资总额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在给员工发工资这块有点困惑。我知道要发合理的工资,但不太清楚合理工资总额该怎么界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怕发多了公司成本高,发少了又怕违反法律规定,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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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公司给自有员工实际发放合理工资总额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考量因素。首先,合理工资总额指的是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有一套明确的工资发放制度,并且是按照这个制度来实际发放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此外,《劳动法》也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就从基本层面保障了员工能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公司给员工发放的工资总额,不仅要符合自身制订的合理制度,还要保证每个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要体现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企业在确定合理工资总额时,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行业水平、员工的工作表现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工资发放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激励员工,促进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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