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了该如何应对?


当公司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时,以下这些方法和要点可供参考: 首先,要积极应对。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其裁决书由国家保证强制执行,而且仲裁程序中确认的事实通常不会轻易在后续一审或二审被推翻。所以,不要抱有等一审、二审再处理的想法,应在早期的劳动仲裁阶段就做好事实和证据收集工作。这就好比盖房子,早期的准备工作做得扎实,后续才更稳固。 其次,可以尝试与申请人协商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以相互理解和尊重的态度,和员工进行深入商讨,看能否达成让员工撤销申请的共识。比如可以了解员工申请仲裁的具体诉求,看看哪些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再者,完善自身合规操作。如果有员工仍然在职,尽快完成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补充签署手续;要是存在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签订,也要向相关人员发送书面通知,明确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另外,必要时公司可提起反申请。但反申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只能由被申请人(也就是公司)提起,且要向受理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起,反请求与仲裁请求要属于同一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要有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与仲裁申请书一样。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公司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同时,还可以考虑调解途径。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效力。若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总之,公司面对员工的劳动仲裁申请,要冷静、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处理。 相关概念: 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 地域管辖: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