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故意以不能胜任为由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最近公司突然说我不能胜任工作要开除我。我感觉公司是故意找借口,我怀疑公司就是不想用我了才这么说。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故意以不能胜任为由开除我,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啊,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劳动纠纷
  • #公司开除
  • #不能胜任
  • #赔偿标准
  • #劳动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故意以不能胜任为由开除员工,员工有可能获得赔偿。首先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员工无法按照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其他员工的工作量标准来完成工作任务。但用人单位不能故意设定过高的定额标准,让员工根本无法达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不能直接开除。需要先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员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公司没有按照上述法定程序,故意以不能胜任为由开除员工,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该员工确实无法胜任工作,否则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向该员工支付赔偿金,具体金额将按照该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的长短,以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相关概念: 无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主观过错,而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例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在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的情况下,擅自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