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约定了不能胜任工作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合同里提到了不能胜任工作的相关条款。最近感觉工作任务越来越难,有点担心自己要是被认定不能胜任工作该咋办。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公司能直接辞退我吗?我又有什么权益和应对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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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不能胜任工作,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叫不能胜任工作。简单来说,就是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里约定的任务,或者达不到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里要注意,用人单位可不能故意提高定额标准,让劳动者完不成任务来认定不能胜任工作。 要是劳动者被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能直接就把人辞退。按照法律规定,得先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40条都有相关规定。比如《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就包括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 也就是说,只有当这几个条件都满足了,即劳动者职场表现未达标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了培训和工作调动安排、经过再次培训后劳动者还是难以适应原有职位或转移到新岗位后无法胜任,并且用人单位遵循提前30天通知的程序性规定,才可以基于不能胜任工作这个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这些规定来,随意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劳动者,那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概念: 不能胜任工作: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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