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买了五险,上班时间受伤单位还有一定的责任吗?

我在单位上班,单位给买了五险。前几天上班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是就不用管了,都由保险负责?还是说单位也得承担些责任呀,想了解下单位具体都有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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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单位买了五险,上班时间受伤单位依然有一定的责任。 首先,咱们得明白五险里包含工伤保险,这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设立的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是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简单说就是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这段时间,单位得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正常支付,保证职工生活不受影响。二是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如果职工工伤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单位要按月给职工发放伤残津贴。三是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职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等情况时,单位要支付这笔补助金。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也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进一步强调了单位在职工工伤治疗期间保障工资福利的责任。 所以,即便单位买了五险,在职工上班时间受伤后,单位在工资福利支付、部分伤残待遇支付等方面还是有相应责任的。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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