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绝开辞退书,是否可以向监察大队举报后再进行仲裁?
我被公司辞退了,但公司就是不肯开辞退书。我担心这会影响我后续找工作和社保等权益。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先向监察大队举报,之后再去申请仲裁,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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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监察大队举报后再进行仲裁。 首先,劳动监察大队的作用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当公司拒绝开辞退书时,这是一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是合理且合法的途径,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责令公司改正这种违法行为。 其次,关于劳动仲裁。公司不开辞退书这种情况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若公司未能及时提供辞退证明,可能影响劳动者的再就业及社会保险等权益,通过仲裁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向监察大队举报时,要清楚说明公司拒绝开辞退书的具体情况。而申请仲裁时,需要准备好充分有力的证据材料,比如能证明辞退事实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等,以便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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