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合伙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最近公司经营不善,出现了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合伙人,我需不需要对拖欠工资这件事承担责任呢?心里一直很忐忑,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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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公司拖欠工资时合伙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得先看公司的类型。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里的企业债务就包括了拖欠员工的工资。也就是说,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拖欠的工资时,合伙人要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例如,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20 万,而公司现有的资产只能偿还 10 万,剩下的 10 万就需要合伙人用个人财产来承担,而且合伙人之间是连带责任,员工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合伙人偿还全部剩余工资。 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它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和前面提到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情况一样。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比如,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是 50 万,那么他最多就只需要在这 50 万的范围内对拖欠工资等债务负责。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数额超过了 50 万,有限合伙人也不用再额外承担超出部分的责任。 要是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虽然合伙人是以股东身份参与,但股东通常情况下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只要股东如实出资,没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情况,一般不需要对公司拖欠工资承担个人责任。不过,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就要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公司拖欠工资时合伙人是否担责,要依据公司类型以及合伙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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