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补缴时个人承担部分是怎样规定的?
我所在的公司之前没有足额给我们缴纳社保,现在要补缴。我不太清楚在补缴的时候,个人承担部分该怎么算,是和正常缴纳一样的比例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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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涉及补缴时个人承担部分,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社保缴纳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的保费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企业承担。 对于个人承担部分,一般来说,在补缴时的计算方式和正常缴纳时是一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具体的缴费比例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但大致上,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8%,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通常为2%左右,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一般是0.3% - 1%。 在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进行补缴时,个人承担部分会按照上述法定比例,根据应补缴的工资基数来计算。比如,若应补缴月份工资为5000元,养老保险个人需补缴金额就是5000×8% = 400元。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有义务准确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同时足额补缴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如果用人单位在补缴过程中存在计算错误或者违规操作,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改正。若因此产生纠纷,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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