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人单位少缴社保,劳动者补缴后该如何救济?

我所在的单位一直少缴社保,我自己补缴了差额部分。现在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让单位补偿我补缴的费用,维护我的权益呢?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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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缴救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用人单位少缴社保,劳动者补缴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 首先,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这是最直接的方式,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说明情况,指出单位少缴社保的事实,要求单位返还自己补缴的费用。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少缴社保属于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劳动者补缴后,单位有责任补偿劳动者这部分费用。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他们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和相关事实,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一旦查实用人单位少缴社保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补缴少缴的社保费用,并可能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赋予了劳动监察部门相应的职责和权力,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己补缴的社保费用及相应的利息等损失。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少缴社保以及自己补缴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少缴社保并自行补缴的情况后,有多种合法途径可以寻求救济,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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