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我是一名应届生,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还在试用期。但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有没有补偿。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应届生试用期被辞退到底有没有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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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试用期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时间段。经济补偿是指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应届生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用人单位辞退应届生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这里所说的“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标准,并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应届生确实不符合这些条件。比如,公司在招聘时明确要求应聘者具备某种专业技能,而应届生在试用期内经过考核,确实不具备该技能,那么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应届生就是合法的,无需支付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应届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辞退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应届生支付经济补偿。例如,用人单位仅仅以经营困难为由辞退试用期的应届生,却又拿不出合理的证据和依据,这种情况下就属于违法辞退。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应届生在试用期被辞退时,要判断自己是否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如果认为用人单位辞退不合法,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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