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天内被辞退是否有赔偿?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才过了三天就被公司辞退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赔偿,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试用期三天内被辞退到底有没有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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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试用期三天内被辞退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用人单位的合法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劳动者提供的学历证明是虚假的,或者工作能力远远达不到岗位要求等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能够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在试用期三天内辞退你是不用给赔偿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就随意在试用期三天内辞退劳动者,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要是公司毫无正当理由就把你辞退了,你就有权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如果遇到试用期被辞退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友好协商,了解辞退的原因。若认为辞退不合理,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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